茚虫·甲维盐PD20172378
- 登记证号
- PD20172378
- 农药名称
- 茚虫·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碧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茚虫威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使用,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安全间隔期:水稻28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为优良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1.为了避免害虫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