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咪鲜胺PD20172369
- 登记证号
- PD20172369
- 农药名称
- 苯甲·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3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5%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30-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包衣。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5.防治水稻恶苗病,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苯醚甲环唑为内吸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 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具有较好的内吸性。 咪鲜胺咪唑类杀菌剂,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去甲基化。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2.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本产品。 5.过敏者禁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 中毒急救: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 3.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 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4.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5.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 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存;禁止与食品、饮料、 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