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霉素PD20172343
- 登记证号
- PD20172343
- 农药名称
- 多杀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小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杀霉素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茄子 | 蓟马 | 17-25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蓟马宜于发生初期开始施药,隔5—7天施药1次,共2—3次。本品无内吸性,喷雾时应均匀周到,叶面、叶背及心叶均需着药。药剂易粘附在包装袋或瓶壁上,请用水将其洗下再进行二次稀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茄子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5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产品来源于放线菌的生物源农药,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茄子蓟马和豇豆蓟马。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1.可能造成轻度眼睛刺激。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3.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4.皮肤沾附∶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持续请就医。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剂。按症状进行治疗。
1.本品应密封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储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