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乙醛PD20172328
- 登记证号
- PD20172328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商丘市永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8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商丘永佳精细化工厂。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蜗牛 | 30-4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在蜗牛始发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3、使用本产品后,不得在田间践踏,以免影响药效。 4、施药后如遇大雨,应补充施药。
本产品为选择性较强的杀蜗牛的药剂。通过蜗牛的吸食或接触,使其大量失水而在短时间内死亡。
1.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混用。2. 本品对家蚕、鸟、鱼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鸟类和家蚕的影响,鸟类自然保护区和天敌昆虫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经口中毒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可出现多流涎、脸潮红、急性腹痛、呕吐和全身震颤,后者可能发展为剧烈的强性和阵发性惊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但万一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但不要引吐,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排泄。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酸性环境。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轻拿轻放,严禁脚踏、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