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72276
- 登记证号
- PD20172276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丰邦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5-8克/亩 | 茎叶喷雾 |
1、杂草4-5叶期,每亩加水30公斤搅匀后喷雾1次。 2、施药前稻田要预先排水。喷雾后1-2天内,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以不淹没水稻心叶为准),以后正常管理。 3、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雾,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漂移,危害周围作物。
本品通过根叶吸收抑制醋乳酸合成而阻碍氨基酸生物合成支链,为选择性除草剂,在水稻直播田使用,除草谱广,可防除稗草、双穗雀稗、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碎米莎草、萤蔺、日本蔗草、扁杆蔗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矮慈菇、母草等一年生禾本科、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对于粳稻,本品处理后有叶片发黄现象,但在4-5天内恢复,不影响水稻产量。2、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用药后不要翻土,以免破坏药层,影响药效。4、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使用时注意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进行。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使用时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饲料、饮料存放在一起。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 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