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72175
- 登记证号
- PD20172175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4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果实) | 炭疽病 | 1000-1500倍液 | 浸果 |
| 蒜薹(贮藏期) | 灰霉病 | 600-1200倍液 | 浸梢 |
1、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柑橘果实,防治蒜薹叶枯病应采摘入库当天用药处理完毕。2、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2分钟后捞起晾干。3、本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于蒜薹采摘后、保鲜前,浸稍施药 1 次,安全间隔期为 120 天。
本品是咪唑类广谱杀菌剂,具有保护性和触杀性,并有一定的传导性能。
*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施药后脱去工作服和手套,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如沾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清洗干净,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