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92103-4
- 登记证号
- PD92103-4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2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白色固体,熔点230 ℃(分解),难溶于一般有机溶剂 ,25℃时在水中的溶解度为1.2%,本品只能用于制剂加工,不能直接在作物上使用,通常制成草甘膦胺盐,如异丙胺盐、二甲胺盐、也可制成钠盐、可溶性粉剂等。
1.使用时,将桶盖打开或将编织袋的封口线拆开即可。 2.操作时要注意劳动保护,作业完毕后要用肥皂洗净手及裸露的身体部位。 3.本品不易燃;如遗洒,应妥善回收处理。 4.本品不要与碱与强酸接触,易分解。 5.包装物要妥善安置,不要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2. 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3. 如误食,应立即催吐、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