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氯氟吡PD20220276
- 登记证号
- PD20220276
- 农药名称
- 2甲·氯氟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远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批准日期
- 85%
- 备注
- 质量浓度894克/升(2甲4氯异辛酯737克/升,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15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15%
2甲4氯异辛酯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水稻分蘖后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制剂用药量20—30毫升/亩。按每亩用药兑水量30—5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能迅速被杂草的茎、叶和根吸收,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植物畸形、扭曲。可有效地杀灭地上茎叶和地下根系,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气温高后植物很快死亡。
1.注意避免对邻近敏感作物造成飘移药害。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作物威胁极大,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大豆、花生、甘薯、甘蓝等阔叶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应在无风天气避免双子叶地块施药。2.温度对其除草的结果影响较小,但影响其药效发挥的速度。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但不立即死亡;气温升高后植物很快死亡。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阔叶作物喷施其它的农药。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水稻分蘖后期耐药性较好,而幼苗期或幼穗分化期对药剂敏感。8.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会出现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应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药品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