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硝·辛硫磷PD20121525
- 登记证号
- PD20121525
- 农药名称
- 五硝·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省临汾海兰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氯硝基苯10%
辛硫磷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地老虎 |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蛴螬 |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蝼蛄 |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金针虫 |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黑穗病 |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被包衣的小麦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于小麦种子 播种前24小时机械或人工包衣,并晾干后播种。
本制剂是由辛硫磷·五氯硝基苯原药与填充物、助剂加工而成的一种悬浮种子包衣剂。
1.本品为固定剂型,不能加其他农药、肥料。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时穿戴劳保用具,用药后将裸露皮肤洗净。 4.本品允许有少量分层,不影响药效,用时摇匀。 5.被包衣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 6.禁止残留药液流入池塘和地表水面。 7.注意覆土、避免包衣种子裸露。 8.禁止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发现中毒后,应立即脱离现场携标签送医院救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解毒。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本品应贮存通风低温干燥;与氧化剂、食品添加剂分开存放,远离热源或火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高寒地区请注意防冻保护。 4.原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干,贮存时放在暗处。5.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