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121506
- 登记证号
- PD20121506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批准日期
- 68%
- 备注
- 仅限东北地区使用。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2%
苯噻酰草胺64.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毒土法 |
1、水稻移移栽后5-7天,毒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要有3-5厘米的浅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间只能补水,不能排水。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是由苯噻酰草胺和苄嘧磺隆复配而成的一种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如稻稗、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2、水层淹过水稻心叶,飘秧易产生药害。抛秧田宜在稻苗扎根活棵后用药。3、施药时,应戴好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剂溅在皮肤上和眼睛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4、施药后的田水不可用于浇灌敏感的阔叶作物,勿流入藕田及其他水生蔬菜田。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本品对鱼类毒性较低,但仍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后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急救: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应对症治疗。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