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21497
- 登记证号
- PD20121497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0-15克/亩 | 喷雾 |
1.在蚜虫发生初期至始盛期施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推荐用水量40—60公斤/亩,注意全株均匀喷雾(尤其叶片背面),根据蚜虫发生程度,间隔7—10天施药一次,连喷2次。2.大风天或若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1.该药在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蚕室及桑蚕地区、养蜂地区和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使用时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水井等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小溪等水源内洗涤。2.用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3.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严重者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1.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2.沾附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3.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下贮存,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应放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3.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