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PD20121451
- 登记证号
- PD20121451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7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60-70毫升/亩 | 毒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 | 60-70毫升/亩 | 毒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后5-8天,稗草出苗后至2叶期前均可施药。 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天,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 3、盐碱地中采用低限用药量。 4、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
本品是有机磷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防除稻田中的稗草、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请携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