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436
- 登记证号
- PD20121436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祥霖美丰生物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7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枇杷树 | 毛虫 | 500-2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18-21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8-21毫升/亩 | 喷雾 |
| 茭白 | 二化螟 | 160-227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小菜蛾卵孵化高峰期至2龄幼虫盛期施药,以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最佳。每亩(666.7平方米)用商品量兑水40-50千克左右,对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雾。 2、在茭白螟虫卵孵化高峰期或1龄幼虫盛发期,采用叶面喷雾法施药,用药时田间需有3厘米以上的水层,保水5-7天。 3、在枇杷毛虫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对枇杷树全株叶片均匀、周到喷雾,如毛虫孵化时期不整齐时,可根据需要再次用药。 4、建议在甘蓝上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在茭白上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在枇杷树上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由阿维菌素衍生的一种半合成大环内酯类高效广谱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较强,持效期较长,对甘蓝甜菜夜蛾、甘蓝小菜蛾、茭白二化螟、枇杷树毛虫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不宜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用药。用药后,施药器具应彻底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以免污染水源与环境; 3、该品对蜂、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 5、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开启包装袋时应穿必要的防护服,戴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尽量避免皮肤接触及吸入。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注意防护眼睛、皮肤,应避免接触,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3、急救: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水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