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菌灵PD20121414
- 登记证号
- PD20121414
- 农药名称
- 噻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28
- 批准日期
- 9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菌灵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抑制真菌线粒体的呼吸作用和细胞增殖;与苯菌灵等苯并咪唑药剂有正交互抗药性。具有内吸传导作用,根施时能向顶传导,但不能向基传导。抗菌活性限于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而对卵菌和接合菌无活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渗手套,穿防护服、戴口罩等,避免皮肤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远离火源、热源,防止泄露。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严禁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 5、未用完的药品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装入饮、食容器中。 6、不可与强氧化性物质混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冲洗,如有不适,就医。 2、眼睛溅入: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呼吸困难、不适,就医。 4、误食: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泻、就医。 5、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勿与食物、饮料、种子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 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