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杀虫单PD20070306
- 登记证号
- PD20070306
- 农药名称
- 噻嗪·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20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5%
杀虫单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50-75克/亩 | 喷雾 |
1.稻飞虱是迁飞性危害水稻的害虫,在稻丛下部刺吸汁液,使稻株丧失水分导致稻叶发黄,茎杆容易倒伏。 2.本品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使用时应先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水稻后期稻飞虱发生严重,加大水量,使药液能达到稻株下部,效果最佳。 3. 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成代谢,致使害虫死亡。本品既有较强的速效性,又有较长的持效性,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等同翅目害虫。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 2. 本品不可与强酸性或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本品易对白菜、萝卜、烟草、马铃薯和某些豆类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 放大。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