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烯炔菊酯WP20170107
- 登记证号
- WP20170107
- 农药名称
- 氯烯炔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90%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烯炔菊酯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淡黄色至白色粉状固体,难溶于水,易溶于丙酮、乙醇等有机溶剂。对苍蝇具有较强的击倒和杀灭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如蝇香,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过敏者禁用。 2.本品对鱼、蚕有毒,勿在鱼塘、养蚕室及其附近使用。 3.如有泄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 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贮存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