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饵粒WP20170105
- 登记证号
- WP20170105
- 农药名称
- 杀虫饵粒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饵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风泽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0.4%
- 备注
-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姜堰市万家日用卫生品厂。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吡噁磷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蜚蠊 | / | 投放 |
| 室内 | 蝇 | / | 投放 |
本品可用于家庭、宾馆等苍蝇和蜚蠊(俗称蟑螂)较为密集的地方集中投放,饵粒放于小托盘内,每十平方米大约投放十克。
产品具有经济、方便等特点,适用于有苍蝇、蜚蠊滋扰的地方。
1.本产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勿让儿童玩耍,并加锁保存,也应防止被宠物食用。2.本产品使用时请勿接触到餐具和食物,切勿污染饮用水。3.施药时应带手套,施药后及时洗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本产品对家蚕有毒,应避免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激动、眩晕等。误服后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使用中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运输过程中药要确保不受雨淋、不倒塌、不损坏、远离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