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20183
- 登记证号
- WP20120183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2%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0.6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6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1.逆时针方向旋开药瓶塑盖; 2.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 3.接通电源,发热器开始加热,药液沿芯棒扩散作用于空间; 4.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瓶50毫升, 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6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 为确保本品 发挥正常药效,请与金鹿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为最佳。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 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粘染农药,立即用 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 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 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