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PD20172120
- 登记证号
- PD20172120
- 农药名称
- 氟啶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杀螨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6月11日,增加大白菜根肿病、柑橘树红蜘蛛。 2025年1月16日,变更原农药类别杀菌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白菜 | 根肿病 | 270-33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500-2250倍液 | 喷雾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马铃薯晚疫病于发生初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在马铃薯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防治大白菜根肿病,按照推荐用量喷雾土壤表面,然后充分掺混10—15厘米土层,然后移栽。用水量40—6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防治柑橘树红蜘蛛于红蜘蛛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在柑橘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8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氟啶胺是取代苯胺类杀菌剂/杀螨剂,用于防治马铃薯晚疫病、柑橘树红蜘蛛和大白菜根肿病。
1.本品对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在蚕室和桑园及其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有过敏病史者接触此药。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