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72109
- 登记证号
- PD20172109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沧州正兴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3%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 后均匀喷雾。 2、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多使用次数为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用微弱的 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 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仿效。
1、本品不宜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应避开蜜蜂采蜜季 节及开花植物花期,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桑园、 蚕室附近喷药;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养 鱼的水田用药,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 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顺风喷雾。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 吐。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或 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误服后,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措施:清醒时立即引吐, 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1、本品需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运同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