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丙唑醇PD20172106
- 登记证号
- PD20172106
- 农药名称
- 环丙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环丙唑醇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锈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花椒树 | 锈病 | 2000-4000倍 | 喷雾 |
在锈病发生初期使用药剂兑水均匀喷雾。使用前充分摇匀。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小麦安全间隔期为21天,花椒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均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具有内吸性,施药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在防治病害过程中,表现出预防、治疗、铲除三大功效,药效较持久。
1、使用本品时需戴好手套,穿好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要求使用。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要因处理废药液而污染水源和水系,注意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 3、对蜜蜂有毒,施药时注意防止药液向蜜源作物漂移; 4、悬浮剂如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分层时应先摇匀后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注意安全防护,避免药液接触眼粘膜等部位。中毒无特别症状,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并加锁。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