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72093
- 登记证号
- PD20172093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0亿孢子/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1000亿孢子/克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溃疡病 | 3000-4500倍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连续喷2-3次,间隔期为10-14天。在柑橘树溃疡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连喷2-3次,间隔期为7-10天。2.用水量:40-60公斤/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细菌,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散能力。对水稻稻瘟病、柑橘树溃疡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