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PD20172074
- 登记证号
- PD20172074
- 农药名称
- 氟啶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5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胺5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1、于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连施2-3次,间隔7-10天。 2、喷雾需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 5、本品在马铃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本品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试验证明,本品对马铃薯晚疫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