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吡蚜酮PD20172070
- 登记证号
- PD20172070
- 农药名称
- 烯啶·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喜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60%
烯啶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5-10克/亩 | 喷雾 |
1、在水稻稻飞虱发生初期及若虫发生盛发期开始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季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喷雾要均匀、周到。 2、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产品由吡蚜酮和烯啶虫胺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复配而成:吡蚜酮具有独特的口针阻塞效应,害虫一经取食迅速抑制进食;烯啶虫胺可以快速阻断害虫神经的传导。两者复配可有效防除水稻稻飞虱。
1.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方法及范围使用。 2.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 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见图形标识),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和被污染的皮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本品对蜜蜂、水蚤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防飞区禁用。 5.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失。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洗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