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醚·咪鲜胺PD20172069
- 登记证号
- PD20172069
- 农药名称
- 唑醚·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06月01日,增加小麦赤霉病、柑橘树炭疽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10%
咪鲜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30-35毫升/亩 | 喷雾 |
| 柑橘树 | 炭疽病 | 1667-25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炭疽病 | 稀释2000-2800倍 | 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树炭疽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间隔10—15天左右;于小麦赤霉病发病前或发生初期进行施药,间隔7—10天;于柑橘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施药,间隔10—14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
本品由吡唑醚菌酯与咪鲜胺复配而成。吡唑醚菌酯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咪鲜胺属咪唑类杀菌剂,对子囊菌和一些半知菌具有较好的生物活性。用于防治苹果树炭疽病、小麦赤霉病、柑橘树炭疽病。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产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