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72043
- 登记证号
- PD20172043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9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是磺酰胺类除草剂,经茎叶、幼芽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使生长点失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物时请使用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在空气流通区域操作此化学品。2、生产操作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和药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结束后应立即洗干净手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立即更换衣服。3、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泡沫、化学干粉或水作为灭火剂。不慎遗洒时,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漏物流入城市下水道和开放水体。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如果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清水充分清洗口鼻,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由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