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6677
- 登记证号
- PD20096677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5%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丰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27.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2.75%
二氯喹啉酸24.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在水稻2-3叶期,杂草2-4叶期,前一天排干田水,亩用本品兑水50公斤,均匀喷施,药后2天复水3-5百米厘米,保水7天。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复配的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田稗草防除。
1、施药2天后复水,复水太深会降低药效。2、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在外时使用,水稻2-2.5时期前勿用。3、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施过药的稻水田浇菜,易发生药害。4、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洗净。5、施药后的器械,应用清水清洗干净,清洗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开启包装时,避免将药物溅入眼内和皮肤上。7、空袋不能为它用,应作固体废物回收处理。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性;粘上皮肤用肥皂水洗净,不慎溅入眼内,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贮运过程中,严禁外泄,远离火源、热源和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2、装卸时,严禁损坏包装,避免将药物泄漏或遗洒。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