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096688
- 登记证号
- PD20096688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1%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甲氨基阿维菌素,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 2024年6月11日,增加茶树茶尺蠖。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茶树 | 茶尺蠖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及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用药量兑水30—50公斤进行均匀喷雾;防治茶树茶尺蠖在茶尺蠖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用药1次,每亩用药量兑水45—60公斤进行均匀喷雾。2.在甘蓝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用药间隔7天,安全间隔期2天。在茶树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的衍生物制成的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既有胃毒作用又有触杀作用,药液可渗透到植物组织中充分发挥药效,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的幼虫以及茶树茶尺蠖。
1.现配现用,已稀释的药液应当及时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万一误食中毒,应携此标签尽快就医,立即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救治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仍有不适,应携此标签就医。
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向上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