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甲草胺PD20096703
- 登记证号
- PD20096703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2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百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72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甲草胺72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80毫升/亩 | 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 |
1.大豆播后3~5天杂草出土前施药防效果最佳,注意喷雾均匀,使用1次。 2.采用毒土法,应掌握在下雨或灌溉前后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量。
该药主要通过幼芽吸收,其中单子叶杂草主要是芽鞘吸收,敏感杂草在发芽后出土前或刚刚出土即中毒死亡。
1.露地栽培作物在干旱条件下施药,应迅速进行浅混土,覆膜作物田施药不混土,施药后必须立即覆膜;2.本品残效期一般为30-35天,所以一次施药需结合人工或其它除草措施,才能有效控制作物全生育期杂草为害;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4.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7.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有眼睛和皮肤刺激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者,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者,无特效解毒剂,应即刻送至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商品同运同贮。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