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乙螨唑PD20172019
- 登记证号
- PD20172019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螨唑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2年01月18日,增加桃树红蜘蛛。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乙螨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0-10000倍液 | 喷雾 |
| 桃树 | 红蜘蛛 | 10000-12000倍液 | 喷雾 |
1、建议在红蜘蛛种群数量上升初期进行喷雾防治; 2、施药应选择在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下进行,以免因药液漂移对周边作物造成影响; 3、在柑橘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桃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本品由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和2,4-二苯基噁唑衍生物类化合物混配而成。通过干扰害螨的神经生理活动以及抑制螨类的蜕皮过程而起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桃树红蜘蛛的卵、若螨和成螨的各个阶段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和家蚕有毒,对天敌赤眼蜂具有高风险性,养蜂场所、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荷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地放飞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