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矿物油PD20096734
- 登记证号
- PD20096734
- 农药名称
- 阿维·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24.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矿物油24.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991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二斑叶螨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用药前必须摇均再稀释使用,在红蜘蛛与二斑叶螨盛发期施用,力求全株充分均匀喷雾,注意喷到红蜘蛛与二斑叶螨密集处。 2.喷药时间选择在早晚比较凉爽时进行,注意时间不宜过长,避开中午高温下操作,最好选择无风之日进行,避免逆风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但它不杀卵。其作用机制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若螨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导致死亡。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农药操作规程》施药。 5.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应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勿与食品、饲料以及医药混放,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管,以免误服。运输农药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搬运时要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