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6747
- 登记证号
- PD20096747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黄条跳甲 | 90-110毫升/亩 | 喷雾 |
在黄条跳甲处于为害高峰期时开始喷药,每隔3-7天喷施一次,连续施药3次以上。
本品为非内吸的广谱性杀虫剂,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较大的毒杀作用,而当进入温动物体时,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因而失去毒性。对甘蓝黄条跳甲防治效果好。
1、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 戴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衣物。 3、不宜与强酸、强碱农药混用。不能用金属容器盛装药剂。 4、高浓度使用时对豆类,樱桃、梨、芍药等易产生药害。 5、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