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6754
- 登记证号
- PD2009675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6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大蒜斑潜蝇、山楂树红蜘蛛。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大蒜 | 斑潜蝇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 山楂树 | 红蜘蛛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施药,兑水60公斤/亩,使用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在大蒜斑潜蝇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0—50公斤/亩。在山楂树红蜘蛛发生初期,避开花期喷雾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叶菜7天、甘蓝2天、萝卜7天,在大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山楂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次数为叶菜1次、甘蓝3次、萝卜2—3次,大蒜1次,山楂树1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属于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渗透性较强,通过刺激害虫释放γ—氨基丁酸来破坏害虫的神经传导,害虫接触药剂后即出现麻痹症状,2—4天后死亡。本品可以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大蒜斑潜蝇、山楂树红蜘蛛。
1.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以减缓抗性的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防毒面具等,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措施: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注任何东西。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