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氯·辛硫磷WP20090319
- 登记证号
- WP20090319
- 农药名称
- 敌·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8%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隆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9
- 批准日期
- 12.8%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8%
敌敌畏8.8%
辛硫磷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100倍液 | 喷洒 |
| 卫生 | 蝇 | 100倍液 | 喷洒 |
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稀释100倍,在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后加入喷雾器。 1、本品应应于室外环境驱杀蚊、蝇。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阴雨天,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室外环境的蚊、蝇害虫具有防治效果。
本品仅限于室外使用。禁止用于室内环境。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痉挛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敌敌畏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保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同贮共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