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咪鲜胺PD20190144
- 登记证号
- PD20190144
- 农药名称
- 噻虫·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浪之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1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小麦根腐病、小麦蚜虫。2023年9月20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开封市浪潮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1%
噻虫嗪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根腐病 | 1250-16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蚜虫 | 1250-16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2667-33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蓟马 | 2667-33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应于水稻、小麦播种前,将药剂加水适量后,进行种子包衣。2.种子包衣应均匀,阴干后播种。3.用于包衣处理的种子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良种。
本品是由噻虫嗪和咪鲜胺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噻虫嗪作用机理是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造成害虫出现麻痹时死亡。咪鲜胺作用机理是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对由子囊菌类和半知菌门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蓟马、恶苗病和小麦蚜虫、根腐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6.使用后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7.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