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虫螨腈PD20171946
- 登记证号
- PD20171946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科利隆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5%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由虫螨腈和甲氨基阿维菌素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内吸作用,杀虫更彻底,药效更持久,两者混配增效作用明显,可降低使用量,延缓害虫抗性产生,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效。
1.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毒性大,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天敌赤眼蜂极高风险性,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4.该产品属易燃液体,注意使用和贮运安全。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吸入,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向医生咨询。3.如误服,不要自行引吐,请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