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醛·甲萘威PD20096765
- 登记证号
- PD20096765
- 农药名称
- 聚醛·甲萘威
- 农药类别
- 杀螺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4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萘威20%
四聚乙醛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蜗牛 | 600-750克/亩 | 毒饵撒施 |
1、在傍晚黄昏或早晨施药,此时蜗牛活动频繁,内体外露,施药后效果明显,一般在作物苗期使用,效果更佳。 2、本品对瓜类敏感,易产生药害。 3、遇较大雨水,需重新施药。 4、在棉花播种或移栽后撒施一次。
本品是防治蜗牛和蛞蝓的专用药剂,具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引诱力强,防治效果好。采用饵料诱集,效果更佳。
1、在贮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 2、本品对鸟类有低到中等毒性,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池塘等水体。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胸闷、呼吸困难等。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解毒,可遵医嘱治疗,不用于肟类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