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9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 农药名称: | 二氯·唑·吡嘧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唑草酮 | carfentrazone-ethyl | 2%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4%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19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二氯·唑·吡嘧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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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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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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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唑草酮2%
吡嘧磺隆4%
二氯喹啉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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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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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返青后至分蘖末期,杂草2~4叶期,按推荐用药量,喷液量30升/亩以上,茎叶均匀喷雾1次。 2、施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施药后1-2天灌水入田,并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 3、该药见光后能充分发挥药效,阴天不利药效正常发挥,使用时注意。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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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野荸荠、稻李氏禾、牛毛毡、水莎草、异型莎草、扁杆镳草、萤蔺、三棱草、鸭舌草、雨久花、水芹、田菁、决明、次藻、狼巴草、泽泻、四叶萍、水苋菜、丁香蓼、野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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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插秧15天后,三棱草、野慈姑、野荸荠、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即可用药。 2、喷雾时,尽量压低喷头,减少落在稻苗上的药量。全田均匀喷雾,不要重喷。 3、若局部用药量过大,作物叶片在2-3天内可能出现小红斑,但施药后7-10天可恢复正常生长。对作物生长及产量无明显不良影响。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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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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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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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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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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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9-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