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096797
- 登记证号
- PD20096797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4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在棉花蚜虫初发期采取喷雾施药,以叶片正反面被药水充分湿润滴水为度,选择晴天或阴天施用,严禁雨天用药。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1、本产品在棉花蚜虫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高温及大风天气不得施药.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及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碱性等农药混用。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立即就医。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