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6808
- 登记证号
- PD20096808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4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盲蝽蟓 | 60-85克 | 喷雾 |
在棉田盲蝽象若虫发生盛期,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注意全株喷雾均匀。
本品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用于防治棉花盲蝽象。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为延迟作物抗性的产生,注意与其它杀虫剂轮换使用。 3、蜜源植物花期禁用,蚕桑禁用。 4、不能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施药时要做好防护措施,戴手套、口罩和长衣裤;施药时切不可吸烟、进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配药及药后清洗器械时切勿污染水源及河流。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常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出现上述症状时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饮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