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71875
- 登记证号
- PD20171875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水稻移栽后,稗草等一年生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施药。2.茎叶喷雾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48小时覆水,保持3-5厘米水层,以后正常管理 3.施药量按稗草密度和叶龄确定,稗草密度大、草龄大,使用上限用药量。4.本品每季使用1次。
五氟磺草胺为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具有内吸性,主要经叶片吸收,其次经根部吸收,随后经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其它部位。通过抑制支链氨基酸的合成起作用。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天敌赤眼蜂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