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螟性诱剂PD20242641
- 登记证号
- PD20242641
- 农药名称
- 玉米螟性诱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挥散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纽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7
- 批准日期
- 0.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反-12-十四碳烯乙酸酯0.06%
十四醇乙酸酯0.03%
顺-12-十四碳烯乙酸酯0.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玉米螟 | 1-2个挥散芯/亩 | 诱捕 |
1.诱芯需要与诱捕器配套使用,每个诱捕器配一枚诱芯。2.于玉米螟成虫羽化前1周左右,将挥散芯放置于带支架的诱捕器中,将诱捕器插在玉米地垄上。每季使用1次,视害虫发生情况,隔90天可以更换一次挥散芯。3.诱捕器按照外密内疏方式排列,诱捕器之间间隔25—30米,底部离地1.2—1.5米。
本品属于昆虫性信息素类产品,对玉米螟雄成虫具有引诱效果。于玉米螟羽化前与诱捕器配合使用,可控制下代玉米螟虫口数量,达到防治效果。
1.本品不可单独使用,必须与诱捕器配合使用,才可达到诱捕防治的效果;使用时诱捕器的高度、方位等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放置。2.使用时要严格掌握使用时间,宁早勿晚,于成虫羽化前1周开始使用,否则诱捕效果会降低。3.诱捕器内虫量过多时,需要及时清除诱捕器内的死虫。4.在作物生长的各个时期均可以使用。5.使用时或者更换不同种类的诱芯产品时需要戴手套、口罩等,避免不同诱芯间的相互影响。更换诱芯后应及时洗手。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使用后的挥散芯不得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河塘等水体。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不慎接触皮肤,请使用大量清水冲洗,若仍有不适立即携标签送医诊治。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若仍有不适立即送医诊治。如不慎吸入大量挥发物,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有中毒症状应立即送医。如不慎误食,不要随意催吐,应立即就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在-18℃条件下储存和运输。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