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碱PD20171810
- 登记证号
- PD20171810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济市环球生物制剂厂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0.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苦参碱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柑橘树 | 矢尖蚧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梨树 | 梨木虱 | 600-1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麦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均匀喷雾1次;2.于柑橘树矢尖蚧发生始盛期施药,在植株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1次; 3.苹果树红蜘蛛发生期施药,均匀喷雾一次,不重复,不漏喷;4.本品于梨树梨木虱发生始盛期时开始施药,药液均匀喷洒于受害植株各部位。5.于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6.于豇豆蓟马发出初期喷雾施药1次;7.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小麦蚜虫、柑橘树矢尖蚧、苹果树红蜘蛛、梨树梨木虱、甘蓝小菜蛾和豇豆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 本品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痉挛、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所,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