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吡·硝· 烟嘧PD20171794
- 登记证号
- PD20171794
- 农药名称
- 氯吡·硝· 烟嘧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批准日期
- 2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磺草酮1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12%
烟嘧磺隆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5叶期,推荐亩喷液量15-20升水,茎叶均匀喷雾。 2、本品对花生、豆类、甘薯、棉花、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3、不能在套种或间种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中使用。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每季使用1次。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选择性三元复配除草剂,具有速效性好、杀草谱广、安全性高等特点。对玉米田多种恶性阔叶杂草如鸭跖草、刺儿菜、苣荬菜、田旋花、卷茎蓼、猪殃殃、大巢菜、苘麻、龙葵、曼陀罗、铁苋菜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有很好防除效果。
1、使用本品前后7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 2、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等,避免 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 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4、对鱼类、水蚤、藻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