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PD20096925
- 登记证号
- PD20096925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2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马拉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800-1500倍液 | 喷雾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于虫害发生期用本品均匀喷雾。喷药时必须均匀周到。若虫害发生严重,可间隔21天左右再喷施一次。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复配制剂,具有杀虫谱广,药效迅速,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及熏蒸作用。本品低毒,正常使用剂量下对作物无药害,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良好的防治作用。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2. 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痉挛、肺水肿等。误触:立即用肥皂水洗涤粘有药液的部位;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服: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并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