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嘧磺隆PD20096927
- 登记证号
- PD20096927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2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8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每亩均匀喷雾30公斤药液。在杂草叶龄小、密度小、土壤湿润或气温较高时用低剂量;相反,用高剂量。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推荐无风晴天下午4点以后用药。 2.最佳用药期为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 3..本品为悬浮剂,存放时可能出现分层,属正常现象,用时摇匀并采用二次稀释法即可,不影响药效。 4.本品只适用于马齿型和硬质玉米,不推荐用于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自交系玉米及其它作物,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喷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四周其它作物上;喷雾时压低喷头,避开玉米心叶,不漏喷、不重喷。推荐顺垄喷雾,即安全又高效。
本品为夏玉米田苗后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等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及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
1.在施药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类的农药,不宜在桃园使用。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2.本品不宜在气候异常(如高温、干旱等)条件下使用,如需使用,应减少用量且喷雾时不能喷到玉米心叶上。 3.上茬麦田中如使用过甲磺隆、绿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不宜使用本品。 4.下茬不宜种植菠菜、甜菜及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 5.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9.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要使用中和剂;误服时请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