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脲·炔螨特PD20142186
- 登记证号
- PD20142186
- 农药名称
- 氟脲·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5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19%
氟虫脲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红蜘蛛,应在螨口基数较低时进行喷雾,喷雾以使植株充分着液而不滴液为宜,注意叶片正反两面喷雾。 2.使用时可较其它杀虫剂杀螨产品提前两三天使用,以达到最佳防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柑橘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由两种不同类型不同作用机制的活性成分辅以强增效助剂复配而成, 效果广泛,能杀灭多种害螨,持效长。适宜在各生长期安全使用,具有 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成螨、若螨、幼螨和螨卵均有较好杀灭和抑制效果。 本品具选择性,对天敌安全,残效持久,毒性低,对环境友好,是综合 防治的理想产品。
1.本品不宜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2.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 杀螨剂交替使用,或与不同性能的药剂混用 。 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 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 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4.本品对蜜蜂、鱼、蚕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后如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 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