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121378
- 登记证号
- PD20121378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2
- 批准日期
- 8.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8.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5-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时,每亩兑水15~30升,均匀喷雾。 2.避免药物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天,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茎叶处理剂,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1) 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为1次。 (2)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叶面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不影响后期的生长,对产量无影响。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夏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剂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症状时就医。误服带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