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唑·嘧菌酯PD20142238
- 登记证号
- PD20142238
- 农药名称
- 戊唑·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禾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7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10%
戊唑醇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为了得到最好的防治效果,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喷施,病害发生的迹象出现时或气候条件有利于病害发生时及时施药,隔10天左右再用药1次,连用2-3次。当喷雾时,必须加足水量,以使作物表面充分接触药剂,喷到植株叶片滴水状为好。 施药应选在早晚气温适宜、无风时进行,避开高温时间用药。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嘧菌酯与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 该组合物有别于现有的其它农用杀菌单剂,能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害抗性产生以及扩大防治谱,提高安全性,对作物具有保护、治疗、免疫及增产作用。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产品安全间隔期21天,一季作物使用3次。 2、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并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 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产品对水生生物有害,施药时请远离水产养殖区域,也不可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 1. 如果发生误服切勿引吐,立即携带本标签寻求医疗救助。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2.如使用中不慎溅入眼睛,应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仍有不适感觉,应立即离开现场,携带本标签寻求医疗救助。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皮肤接触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
1.原包装贮存于室温、通风、干燥的地方保存,严禁阳光下直接曝晒,应注意防止高温,并要保持干燥,以免使药剂分解,降低药效。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或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