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21330
- 登记证号
- PD2012133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0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国润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棉花红蜘蛛发生初期兑水施药,每隔7-10天施药一次,需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它干扰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红蜘蛛,宜在红蜘蛛发生初期施药。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源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 哺乳期妇女和孕妇避免接触本品。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迅速将患者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或眼睛,严重者送医院诊治。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须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